中欧纺织关系:喜忧参半
来源:新浪 | 2004-08-13 | 阅读: 203 次 | 字体:
大 /
中 /
小
在欧盟的新规定下,如果来自中国的纺织品与服装产品对欧盟造成市场扰乱,从而阻碍了欧盟相关产品贸易的有序发展,则可对该进口实施特殊保障措施,在2008年12月31日之前的任何时间均可采取该措施。该程序既可应欧盟成员国的要求提起,也可以由欧盟委员会自行发起。该条例规定了特保措施通常不应超过1年,但可以延长。因此,在中国对欧纺织品出口配额取消以后,特别保障措施在一定时间内会成为阻碍中国纺织服装产品进入欧盟的主要障碍之一。
综上所述,2005年之后的中欧纺织服装贸易不会因为配额的减少而出现井喷的现象。双边贸易依然是在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状态下逐步发展。
版权声明: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及其它问题,请来电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多谢合作!
(联系方式见页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