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2006年第4季度,该局共抽取了羊毛(绒)衫样品39组,其中29组合格,合格率为74.4%。从检查结果看,主要不合格项是标识和单项标识不合格。
据介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企业未按GB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的规定明示有关产品的使用说明;纤维含量不合格,混纺羊毛衫标注含量与实测值存在较大差异的有10组;起球不合格的有1组。在本次抽查被判为不合格的产品中,有10家企业生产羊毛衫实测纤维含量与标注不符,如标称为华伦天奴世家时装(深圳)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品毛衫标注羊毛100%,实测为化纤100%,存在的问题是用价值较低的化纤冒充羊绒、羊毛等经济价值较高的动物纤维。另外一些生产企业用如“抗起球纤维”等不规范的名称误导消费者,是标识项不合格的主要原因。